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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志不移守初心 满腔热血担使命
——祁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张启宇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21-06-22 17:06:31 打印 字号: | |

张启宇,男,1967年8月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由教师转行到法院,1994年6月从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法院名山法庭调入祁东县人民法院步云桥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太和堂法庭庭长、洪桥法庭庭长、法警大队政委、行政庭庭长、民一庭庭长、少年庭庭长,现任刑事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从事法官职业近三十年来,工作岗位和职务虽历经多次变动,一直都能严于律己,勤勉敬业,忠实履职,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真正做到了克己奉公、司法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立功受奖, 先后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审判员”、中共衡阳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防范金融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先进个人,还多次获评市、县“办案能手”,近五年来受嘉奖3次。

扎根基层,甘于奉献无怨悔

张启宇同志1994年调入祁东县法院,便被分配到偏远的步云桥法庭工作,因业绩突出,1999年2月被安排到全县最偏远的太和堂法庭担任庭长。在法庭,除了负责日常的文书送达、撰写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繁杂事务外,还要直面最基层的老百姓,需要时常耐心地给他们讲法、交心。他始终信守“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办案过程中,他总是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时刻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审判、诚心化解,力求定纷止争,真正案结事了。他总是说:“在基层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我是农民的儿子,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就应该扎根基层,反哺于父老乡亲。”正因为坚守这样的信念,他始终不忘初心,扎根基层,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履职尽责,爱岗敬业求精益

对人民负责,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他常说:“如果每一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多年来,他从担任行政庭长、民一庭长再到刑事庭长,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审理案件中总是深入实地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确保裁判公正。2015年,祁东法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他担任首任庭长。在办案过程中,他对失足少年倾注了慈父般的关怀,不仅积极引导少年深刻认识错误,寻找分析犯罪原因,并与少年及其家庭耐心沟通,宣传法制知识,探讨对少年犯的管教问题,对确有悔改表现的少年,他总是力争对他们判处较轻处罚,真正落实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挽救失足少年的原则。

勤勉尽职,抱病上班意志坚

张启宇同志一心扑在工作上,他心里装的最多的是岗位和案件,想得最多的也是工作。2019年初,他因脚疾连走路都很困难,急需去长沙治疗,但此时祁东法院受理了衡阳市唯一的一件“107”专案,上级高度重视该案。案件就是命令,他不顾自身健康,主动放弃了最佳治疗时机,积极投入案件审判中。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他认真贯彻上级关于“107”专案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如期完成”的原则,精心组织,多方协调,连续多个双休日加班,并深入衡阳市看守所向被告人肖某某宣讲法律,最终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保证做一个遵纪守法好公民,不再给退伍军人形象摸黑。该案宣判后,被告人肖某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该案的顺利审结,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真正实现了“被告人认罪、家属认可、社会认同”的目标。

勇于担当,扫黑除恶敢作为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打响。张启宇作为刑事庭长,身先士卒,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相对于其他类型案件,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材料多而杂,难度大,新类型问题突出,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他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勇挑重担,带头办理涉黑恶大案要案,充分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精神,克服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等困难,为保证案件圆满审结,几乎放弃了全部的节假日,夜以继日,忘我工作,主审涉恶案3件。在审理的被告人周某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介绍卖淫一案中,为及时审结,办成铁案,他夜以继日地反复审阅证据材料,认真核查事实,最终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六年六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了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张启宇同志带领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祁东法院刑事庭共审理涉恶案件14件66人,被告单位1人,保护伞案件3件3人。成功审结了衡阳市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全市第一起恶势力保护伞案件,顺利审结了备受社会关注的少女周某婕等遭性侵系列强奸案17件22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系列案5件30人。因工作业绩突出,2019年祁东法院被祁东县委县政府评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2019年至2020年连续两年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2020年,祁东法院有5名同志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功授奖。

勤钻业务,门外汉变行里人

张启宇同志的第一学历是师范中文专业,转到法院工作前从事教师职业,他深知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不仅需要具备充分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要具备站在学术前沿和时代潮流中思考各类法律问题、社会问题的能力。为了适应工作需要,他总是利用空闲时间钻研,潜心苦读法律书籍,顺利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同时,他积极研读《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杂志、报刊,及时学习研究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领会立法原理,吃透立法精神,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在司法实践中,他积极探索研究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善于思考,勤于总结,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求裁判统一。

清正廉洁,两袖清风树形象

张启宇同志担任庭长二十余年来,手中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他从不滥用权力。他常说:“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我们必须上不愧党,下不负民。要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群众心目中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形象。”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工作中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依法办案。在自己承办的案件过程中,他能顶住说情风,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在名利与法律之间,他执着地坚守着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地维护着法律的神圣和尊严。正因为矢志不移地不忘初心,满腔热血地担当使命,他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信赖。

“花开于春,果结于秋”“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面对过去的成绩和荣耀,张启宇同志很坦然地说,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应归功于组织的领导和同志的帮助,我只是做了一些份内应该做的工作。并表示,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为民举措,更严的工作作风,奋勇向前,永不停步,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继续谱写人生新篇章。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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