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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庭高效便民 两起案件成功调解
作者:旷有明 陈洁  发布时间:2022-03-11 15:20:10 打印 字号: | |

针对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避免出现交叉感染风险,保障诉讼参与人身体健康,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司法需求。3月10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归阳法庭针对当事人因疫情因素在外地暂无法按时到庭,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微信“出庭”小程序开庭审理了二起案件,全部当庭调解结案。

其中一起案件为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杨某系从事饰品生产、加工,被告谢某从事饰品外贸销售,原、被告于2014年在浙江省义乌市合作饰品买卖。被告在原告处购买货物,总货款为40000余元,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陆续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剩余货款12000元。尔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支付,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被告表示其在杭州工作,因疫情防控的要求及工作性质不能回来开庭。归阳法庭旷法官为方便当事人,在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微信小程序在网上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表示其做出口贸易生意,近几年受疫情影响在外订单锐减,且部分货款尚未收回,希望原告能够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旷法官在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诉求后,耐心的劝导双方,并寄语双方:诚实守信,“疫”如既往,相互理解,共度难关。最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通过微信方式当庭支付原告货款7000元,就此案结事了。

另外一起案件为离婚纠纷,原告表示双方已分居七年之久。开庭前,被告表示其在广州,不能按时开庭应诉,法庭工作人员便告知被告可以通过微信远程视频的方式组织开庭。双方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旷法官在视频中就原、被告关心的小孩抚养问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和耐心沟通,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手机上签署了调解协议。

该二起案件网上调解结案,既能满足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到庭当事人的诉讼需求,也能最大程度避免人员聚集和病毒传播,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既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体现了人民法庭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与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祁东县人民法院归阳法庭将继续以便民利民诉讼服务为抓手,让当事人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蒋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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