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我和老梁的事情现在调解了,钱也付了,你无论如何都要去我家坐坐,吃顿便饭,和老梁一起去,好不好?”
“我婆娘一直念叨:这样的社会,没有关系,怎么有这么好的人帮我们农民解难。我婆娘走不得,今天就去我家好不好,让我婆娘见见。”70岁的被告老肖第四次来黄土铺法庭表示感谢。
“不用,不用,老肖你安心过日子就好,我存了你电话,有任何法律问题随时电话联系。”
“法官,谢谢你,感谢你这么快尽心处理,我和老肖都是吃亏了......能讲和全靠你给我们讲道理”老梁拿着兑付款感谢说道。
2023年11月15日,这是60多岁的老梁和70多岁的老肖握手言和之日,也是老肖第四次来黄土铺法庭表示感谢。老梁作为某建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有老肖十年前签字的6张收货单向法院起诉老肖,要求收回货款66,800元。收案后,陈法官查阅案卷材料后,心生疑惑:长达十年的收货单,竟然没有催收,也没有结算,若真是纠纷存在,理应会催收,但诉前没有一次催收,若纠纷已经结清,收货单还在发货人处,且有收货人签字。关键诉讼两方均是60、70岁的老人,这几万元相对于年轻人来说是小事,但是对做体力活的老人来说是大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陈法官立即先后联系双方背对背了解案件情况:老肖在祁东县317国道修建之时承包了S317白地市、过水坪镇路段部分工地,在工地施工初期从老梁处接收了一部分涵管,但工地开工时又将工地转包给其他人,涵管也被第三人接收,老梁也明确知晓。老梁的收据因被控股公司持有,导致老梁一直拿不到收据,无法起诉;老肖认为工地转给了第三人,且第三人也告知老肖工地所有款项已经结算清楚了。十年前的事情,双方各持己见,摆在眼前只有6张发黄的收据。随后,陈法官组织双方当面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且老肖本着诚信提前完成款项的兑付。
“小案”不小办,件件系民心。乡村“小案”的背后,不仅关乎法理的公正,还关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里乡情。黄土铺法庭始终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件”,以“小法庭”汇聚司法为民“大动能”,彰显公正司法“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