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生生的正义”——这是亚里士多德对法官给予的生动定义,可见,无论社会意识形态如何,法官始终是人们心中掌管着“正义”的“神”。法官有很多不同的专业分类,而其中不能忽视的就是执行法官。
刘慧成,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1984年8月年出生,2008年10月参加工作在祁东县公安局,2011年选调至祁东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过水坪法庭、黄土铺法庭、步云桥法庭工作,2013年开始负责黄土铺法庭全部工作,现任祁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在调至法院工作以来,因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县、市两级法院评为办案能手,他所负责的法庭也每年被评为优秀法庭,从参加工作至今在乡镇工作已达13年之久,基层法庭工作的十一年,他严谨求实、兢兢业业,按照“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的原则,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全体同事一起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赢得了领导、同事及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一、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自2020年以来,共办理审判、执行案件共计1289件,在民事审判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公正司法为原则,以解决矛盾和司法实效为目的,注重调解优先,善于利用各方面条件调解,所办案件中无一涉访事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办案质量。他积极落实高院对诉源治理的要求,积极为村、镇干部对未起诉案件提供法律支持,对有调解基础案件在诉前进行庭外调解,加强与村、镇干部的沟通,保障矛盾化解工作的及时性和合法性。2021年上半年共参与诉前非正常死亡调解2件,诉中调解59件,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尽全力做到了案结事了。
二、规律探索改革,不断提升执行质效
刘慧成具有改革创新精神,自担任执行局负责人后,积极探索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模式,一改从前“一人包案到底”工作模式。他说,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模式有利于切实解决执行难,保证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快速的变成“真金白银”。他坚持“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联动,类案集中”的执行改革指导思想,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优化执行流程,充分发挥分段集约、类案集中的机制优势,缩短办案时间,慎用适用涉企执行强制措施,缓解了企业经营压力,尽最大努力保证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并且执行绩效也得到了大幅提高。
三、持续攻坚破难,开展专项行动
2023年以来,刘慧成组织执行局,在法警队和各法庭的协助下,先后开展“2023湘执利剑”集中执行专项活动6次,集中力量执行涉民生、涉企业纠纷案件。先后组织强制腾房3次,同时邀请银行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人大代表作为见证人共同参与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同时在各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向社会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执行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他通过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力度,用好、用活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在休息、用饭的时间,带领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围堵抓捕试图躲避、拖延、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今年以来,共下达拘留通知书60余次,对被执行人造成了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努力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模范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他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发挥模范作用,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工作上认真,对国家、对人民无限忠诚,时刻保持思想上的纯洁和先进,经常地、大量地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作为行为准则,坚守“公平、正义”的工作原则,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同时,他时刻坚持“向人学,向书本学”,不仅在办案中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案列、办一个案弄懂一个法律问题,且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身体力行,针对法庭案多人少的现况整理出一套比较合理又高效的办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