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三名干警工作证件遗失的公告
我院干警李星耀(工作证:430406002,执行公务证:430406126)、陈映平(工作证:43022016309,执行公务证:43040597)、熊小明(工作证:430410038,执行公务证:430410038),不慎将其工作证件遗失,现声明此证件作废。
特此公告。
祁东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1日